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2020年5月29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党组会议研究,对市四届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工作分工如下:
和炳寿同志 领导并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全面工作。分管常委会党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
杨静全同志 负责代表选举联络和老干部工作。分管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
和慧军同志 负责立法、监察和司法工作。分管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和波涛同志 负责财政经济、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分管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
曹金明同志 负责农业农村工作。分管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李启明同志 负责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和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事务、群团组织、安全生产等工作。分管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
余丽军同志 负责民族、宗教、外事、华侨等工作。分管市人大民族宗教外事华侨委员会。
何金林同志 负责处理市人大常委会日常工作。分管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的工作既有明确分工,又有协作配合,分工协作关系明确如下:杨静全----和慧军 ,和波涛----曹金明,李启明----余丽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