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听取2019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的报告、丽江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全市劳动就业工作情况的报告等 。

10月23日至24日,丽江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和炳寿主持会议。市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3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草案)的报告,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丽江市2019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审查批准了2019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会议听取并审议科市人民政府关于丽江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劳动就业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云南省职业教育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市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丽江市泸沽湖保护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丽江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全市劳动就业工作情况、全市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丽江市泸洁湖保护条例(草案表决稿)》。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事项。

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同志;部分市人大代表、公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副处级以上干部,以及市委办、市政协办和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