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30日至31日,丽江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和炳寿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9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丽江市2020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审查批准了2020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丽江市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丽江市基础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并对丽江市基础教育工作情况开展了专题询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丽江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表决通过了《丽江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草案表决稿)》。
会议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丽江市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丽江市基础教育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全市脱贫攻坚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情况的调研报告,以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云南省禁毒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分别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提请的人事事项报告,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和慧军、和波涛、曹金明、李启明、余丽军,秘书长何金林,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和灿鑫,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同志,部分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委室副处级以上干部,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会议还邀请了市委办、市委编办、市政协办、市委督查室、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的领导同志,以及部分教育系统人大代表、公民代表和新闻媒体的同志列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