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 12月 27日丽江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丽江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 丽江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 2019年 2月 18日至 22日在丽江召开。
建议会议的议程是:一、听取和审议丽江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审查和批准丽江市 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 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丽江市 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三、审查和批准丽江市 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丽江市 2019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四、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审议《丽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的议案;五、听取和审议丽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六、听取和审议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七、听取和审议丽江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八、选举;九、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