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工作要点和监督工作计划,今年7月,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古城区、玉龙县开展《丽江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并委托永胜、宁蒗、华坪三个县开展执法检查。8月26日,执法检查报告提请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报告指出,自2024年3月1日《条例》施行以来,全市坚持高位推动,及时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一是强化宣传。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活动,累计开展各类宣传活动9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7万份,社会公众对垃圾分类的知晓率达到85%以上,全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6.6%。二是加大投入。不断加大对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逐步完善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体系。目前,全市主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600吨/日,餐厨垃圾处理能力达到170吨/日(古城区150吨/日,玉龙县20吨/日),宁蒗县餐厨垃圾处理厂也将于今年9月底投入使用。三是严格执法。中心城区查处随意抛撒、倾倒垃圾行为12起,处罚5.9万元,查处未按照环境卫生作业标准和作业规范及时清扫、收运生活垃圾行为8起,处罚2.8万元,垃圾分类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同时也还存在公众参与度有待提高、分类投放准确率较低、分类运输和处置能力不足、部门协同配合不够紧密、资金投入保障不足等问题。
执法检查组建议,一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公众参与意识。拓宽宣传渠道,采用新媒体、短视频等方式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和政策法规,并将其纳入学校教育,对社区居民进行上门宣传指导,同时充分发挥机关单位和党员示范带头作用,在执法中以案释法,不断提升普法成效。二要进一步加强分类投放指导,提高分类准确率。在居民小区、公共场所科学合理设置分类垃圾桶并完善标识,通过积分兑换、表彰奖励等方式,激发公众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同时加强对环卫工人的培训,提升其分类收集能力。三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提升分类运输和处置能力。加大财政投入,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完善垃圾处理设施,配置专业密闭分类运输车辆;加强对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垃圾处理设施安全、稳定、高效运行,提高垃圾回收利用率。四要进一步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能职责,建立协调联动与联席会议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强化城管执法,严厉查处混装混运、沿途抛洒等违法行为。五要进一步加强监督考核,确保工作落实。建立健全垃圾分类工作监督考核机制,明确考核指标和评价标准,定期考核评价,同时通过开展常态化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工作落实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拓宽监督渠道。
责任编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