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至21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和灿鑫带领执法检查组,深入宁蒗县新营盘乡、红桥镇等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云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深入宁蒗县新营盘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红桥镇比依村、吉意冷水鱼养殖基地以及黄腊老村“红石榴”工作站等地,采取看、听、问、查相结合的方式,全面了解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并在产业园区召开座谈会,县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同志汇报了宁蒗县贯彻实施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总体情况。

执法检查组对宁蒗县各级各部门贯彻实施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取得的阶段性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并强调:一要持续深化普法宣传,创新宣传载体、拓宽宣传覆盖面,推动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企业、进基层、进群众,不断提升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思想意识,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行动自觉,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二要严格规范执法履职,坚持依法履职、依规办事,强化法律在维护农民权益、规范市场运行、农业支持保护、生态环境治理、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等方面的权威地位,细化工作举措、完善监管体系,补齐制度短板、堵塞工作漏洞,全面提升依法行政、依法治理规范化水平。三要健全长效治理机制,结合县域实际完善配套举措,细化落实举措、强化协同联动,不断推动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落地见效,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宁蒗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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