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林长制副总督察、县河(湖)长制副总督察唐元德到部分乡镇督察林长制、河(湖)长工作时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扛牢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不断创新工作机制,通过“林长+”“河(湖)长+”模式,进一步抓实抓好林长制、河(湖)长制工作,以林草资源和水资源的高水平保护助推华坪生态文明高质量发展。

唐元德率督察组以“四不两直”的方式,先后到荣将镇、石龙坝镇、兴泉镇、新庄乡、通达乡等地,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听取介绍、座谈交流等,对涉及乡(镇)落实林长制、河(湖)长制工作情况进行督察。针对督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察组现场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有关乡(镇)及时根据督查结果找差距、补短板,细化措施抓整改,进一步提升全县林长制、河(湖)长制工作整体水平。

唐元德在督察中强调,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将林长制、河(湖)长制工作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来抓;要强化责任担当,各级林长制、河(湖)长要切实肩负起主体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细落实;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生态环保意识,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山林和河(湖)保护中来,共同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我县山区林区的特色和优势,因地制宜发展好林下经济,切实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有效推动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努力实现生态美与百姓富的有机统一。 (华坪县人大常委会农工委 姚录友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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