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是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把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纳入监督工作重点,在全面履行预算审查监督职能的同时,以预算绩效评价为突破口,将绩效管理理念贯穿预算编制、执行全过程,逐步推动形成了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切实为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提升政府效能,实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了坚实基础。
2018年以来,随着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市人大常委会持续加强对支出绩效和政策目标落实情况的监督,督促各级各部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要求市政府及其财政部门严格按照“事前有绩效评估和绩效目标编审、事中有绩效运行监控、事后有绩效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应用、工作结束有考核”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闭环体系开展考核工作。经过努力,2019年度,丽江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获全省第一,2021年度,再次以总分98.73分荣获全省第一,连续三年被评为省级绩效考评优秀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