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30日,丽江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
任命董琦为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决定其为代理院长。
免去李红斌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任命肖恒杰为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蔡江英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审判员职务。
现予公告
丽江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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