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红斌同志辞去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
(2024年12月30日丽江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李红斌同志申请辞去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丽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丽江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李红斌同志辞去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并报丽江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现予公告
丽江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