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30日丽江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丽江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丽江市2020年市本级地方财政决算的报告》,并结合《丽江市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对2020年度市本级地方财政决算草案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关于丽江市2020年市本级地方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丽江市2020年市本级地方财政决算的报告》和丽江市2020年市本级地方财政决算。
对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审查结果报告中提出的建议,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认真加以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