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8日丽江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丽江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
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四届九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和我市“十四五”目标任务的实现,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提出了125件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市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一批人民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得到及时解决。现将建议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建议125件,其中,财政经济类12件,占9.6%;工业交通类24件,占19.2%;教科文卫旅类34件,占27.2%;农林水类21件,占16.8%;资源环保住建规划类15件,占12%;其他类19件,占15.2%。截至11月底,125件建议已办理完毕,其中,A类(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在本年度能够解决,以及所提问题法律法规和政策已有规定,承办单位作了说明和解释的)44件,占35.2%;B类(所提问题被采纳或正在解决,承办单位已制定解决措施或已列入计划解决的)72件,占57.6%;C类(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难以解决的)9件,占7.2%。代表建议面商面复率达到95%以上,代表满意率达到90%以上。为提升群众高度关切的民生方面的建议办理成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确定涉及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群众出行、城市中心停车问题、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破解城区小学“就近入学难”和完善殡葬改革配套政策措施方面的重点建议6件,分别由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牵头,人大有关专委会、常委会有关工委负责督办。6件重点建议的办理落实,有效解决了一些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办理建议的主要做法
(一)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落实办理责任。125件代表建议于3月中旬完成了交办工作,其中,116件交由市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办理,占建议总数92.8%,9件交由其他相关单位办理,共涉及32家单位和5个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相关单位把认真研究、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作为政治任务和法定职责,在第四届市人民政府第71次常务会议上,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提出了要坚持以解决问题为办理建议的根本目标,认真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分类推进,抓好落实,推动建议解决率不断提高,办理工作逐步由“文字答复型”向“问题解决型”转变。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下发了《关于提高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质量的通知》,要求各承办部门严把交办、办理、审核三道关口,确保建议从接收、承办、调研、督办到回复意见的审核、签发、送达、回访、归档、公开管理等各个环节都纳入制度管理。各承办单位按照规定,严格清点分类、登记建档,强化动态管理,形成了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的责任机制,全面落实了办理责任。
(二)注重沟通协调,切实提升办理质量。市政府办坚持架好代表与承办单位之间的沟通桥梁,在分办之初,对一些反映综合性、全局性问题的建议,因涉及部门多,注重从分办前主动与承办单位、代表取得联系,充分沟通,确保分办工作有的放矢,精准到位。在建议办理过程中,各承办单位能够充分听取代表意见,坚持“先协商,后办理,再答复”并通过网络、电话、视频、微信、上门面询、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开展线上线下多渠道协商,承办单位把增强担当意识、加强与代表沟通作为重要环节贯穿于办理工作的全过程,取得代表的理解和支持,进一步提升办理质量。今年,代表建议面商面复率达到95%以上,代表满意率达到90%以上。特别是6件重点建议,各承办单位认真落实“一个工作方案、一次联合调研、一场面商会议、一份情况报告”的“四个一制度”,做到重点问题重点办、热点问题迅速办、难点问题抓紧办。今年,重点建议面商面复率和代表满意度均达到100%。
(三)强化检查督办,促进意见办理落实。一是重点督办与分工督办相结合。6件重点建议分别由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负责督办,全程参与承办单位组织的面商面复,做到逐件跟踪落实,高位推进办理工作。二是常规检查与视察督办相结合。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加强与市政府代表建议督办机构经常性联系,全面掌握建议办理的进程。市人民政府将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列入年度综合考评和市政府执行力综合评价范围,及时通过市人民政府网站“建议提案办理”专栏,对建议办理结果进行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促进了建议办理和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围绕关乎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垃圾分类处理难、停车难、入学难、出行难等问题,对部分承办单位办理代表建议情况进行了视察,有力促进了代表建议的办理和落实。三是跟踪督办与审议监督相结合。鉴于部分代表建议需要跨年度和逐步解决的实际,坚持年度审议监督与跟踪督办相结合的方式持之以恒地加强对当年和历年建议的跟踪督办。今年,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代表对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重点件《关于请求尽快开工建设大丽高速公路九河互通立交的建议》进行了跟踪督办,促进了相关问题真正得到解决。10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形成了审议意见,交由市人民政府研究办理,促进建议办理和落实。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建议
从今年的总体工作情况看,市人大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总体上是满意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认识上仍然参差不齐。少数承办单位和承办人员对建议办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与各级对办理工作的要求仍然还有差距。二是重答复轻落实现象仍然存在。在意见办理中,A类占比太低,少数承办单位把答复意见当作办理工作的完成,对答复意见中承诺的事项没有认真跟进办理,个别跨年度代表建议反映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解决。特别是对一些涉及面广、需要多个单位协作完成的建议,承办单位在答复意见中,强调现状和困难、表明态度多,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办法少。三是办理工作的思路还比较狭窄。针对一些老百姓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少数部门还停留在原有工作思路上,没有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整合办理工作力量,尤其是在办理一些涉及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建议时,办法不多,措施不力。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理念,充分认识代表建议办理是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的生动体现,更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环节。各承办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办理代表建议是法定义务和政治责任,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办理工作的主动性,建立健全“一把手”领办机制,落实办理责任,坚决克服“重答复轻落实”的不实作风,切实将办理代表建议作为联系群众、宣传政策、改进工作、展示形象的有效途径,成为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具体表现,安排素质好、业务强的人员负责建议办理的具体事宜,确保建议办理工作不因人员调整变动而受到影响。
(二)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办理成效。各承办单位要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认真贯彻执行“重点建议一律面商、人大代表有明确要求的必须面商、当面沟通有利于充分协商的应予面商、有条件开展面商的力争面商”的“四个面商”要求,充分听取代表的意见,有针对性地制定办理建议的工作计划,使代表建议办理更加务实高效。特别是需要多个部门和单位共同办理的建议,要落实好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的责任分解,主办单位要发挥好牵头作用,协办单位要积极搞好配合,必要时要进行联合现场办公,对代表建议能不能解决、何时解决、怎么解决等,必须给代表一个明确的答复,在取得代表理解的基础上,努力将问题解决。
(三)拓展工作思路,加大督办力度。要在充分发挥《丽江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丽江市人大常委会开展部门工作评议办法》的作用,对代表建议及时进行交办、督办和列入部门工作评议主要内容的基础上,进一步学习和借鉴外地先进经验,改进工作方法,研究制定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评议办法,适时组织对部分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评议,对评议结果不满意的,也可以采取询问、质询等方式进行督办。要继续组织人大代表对列入重点件的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视察,不断加大对涉及重大民生建议的跟踪督办力度。市人民政府代表建议办理督办机构要健全全程监督、质量管控等跟踪督办机制,通过组织专项督查、部门约谈、定期通报办理情况等方式全面督办,确保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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